2021年9月4日,土耳其貿易部發(fā)布第2021/43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每平米重量超過150克的聚氨酯非織造布產品(稅號為5603.14)和每平米重量超過150克的人造革(稅號為3921.13)啟動反規(guī)避自主立案調查,審查原產于中國的涉案產品是否通過馬來西亞和約旦轉口至土耳其以規(guī)避反傾銷稅。
2008年2月13日,土耳其對原產于中國的非織造布產品(稅號:5603.14)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09年4月18日,土耳其對該案作出反傾銷終裁,對中國非織造布產品征收1.9美元/千克反傾銷稅。2015年4月12日,土耳其第一次延長對華涉案產品反傾銷稅的有效期,繼續(xù)征收1.9美元/千克反傾銷稅(參見第2015/9號公告)。2018年10月16日,土耳其擴大該案涉案產品范圍,對原產于中國的人造革(稅號:3921.13)加征1.9美元/千克反傾銷稅。2021年5月28日,土耳其貿易部發(fā)布第2021/18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非織造布和人造革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維持涉案產品1.9美元/千克的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
據馬來西亞與約旦海關數據, 2020年,馬來西亞自中國進口涉案產品金額為1265.7萬美元,同比下降27.08%;約旦自中國進口涉案產品金額為55.76萬美元,同比下降19.6%;2020年1-7月,中國對馬來西亞、約旦出口涉案企業(yè)主要集中在浙江省(42.88%)、遼寧?。?/span>10.51%)、江蘇?。?/span>10.12%)、廣東?。?/span>9.96%)。
(來源: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